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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鑫有限责任公司
新鑫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鑫公司)于2004年5月18日在蒙古国乌兰巴托登记注册,是从事铅锌矿石开采和加工的大型采选企业。主要拥有乌兰铅锌矿(247A)和木哈尔铅锌矿(10089A)两个矿权。乌兰矿及木哈尔矿(两矿权相邻)位于蒙古国东方省达西县境内,距东方省乔巴山市125公里,距阿日哈沙特口岸190公里,面积15万平方米。公司依托乌兰铅锌矿进行建设,大部分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在木哈尔矿权范围内,总投资达到 1230亿蒙图。选厂日处理矿石3000吨,采用国际通用的无氰化浮选工艺生产铅锌精矿,产品质量符合中蒙两国的质量标准。
新鑫公司现有中蒙员工507人,其中蒙古员工404人(含乌兰巴托办事处和乔巴山办事处),中方员工104人。公司成立以来,以自培、代培、委托培训等形式全面开展蒙古员工培训工作,同东方省技术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向其输送员工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先后累计培训蒙古员工600多人次,实现了生产车间员工持证上岗率100%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100%的目标。
2016年新鑫公司组织机构改革后建立了9部2室1厂1车间1中心1队2个办事处的二级管理机构,即综合管理办公室、基建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财务部、供销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设备能源部、安全环保部、法律事务部、企业文化部、质检中心、车队、乌兰巴托办事处、乔巴山办事处。
六年来,新鑫公司累计向蒙古国中央政府、地方、学校、牧民捐款捐物达5.4亿蒙图,在不断的加强与地方的合作,承担社会责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公司借助向遭受草原火灾苏木及牧民提供救助慰问,向学校献爱心提供捐赠,援建当地道路桥涵等活动,通过蒙古国国家TV9频道、东方省电视台、蓝色火苗报社及东方省网站等主流媒体深入报道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义举,在蒙古政府部门及牧民中引起了较大反响,有力的宣传了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截至2015年12月,新鑫公司已累计向蒙古政府上缴资源补偿税、水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218.81亿蒙图,有力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得到了蒙古各级政府的赞赏。新鑫公司也先后荣获了蒙古国东方省政府 “降低环境污染优秀企业”荣誉;蒙古国矿产局 “优秀外资企业”荣誉;蒙古国能源动力部“优秀外资企业”荣誉;东方省税务局“优秀纳税企业” 荣誉;蒙古国税务总局“优秀纳税企业”荣誉称号。
新鑫公司于2010年5月被中铁资源成功收购(中铁资源100%控股),实现了“当年接收、当年生产、当年创效”的佳绩,并于2011年成功回运铅锌精矿粉3.9万吨。由于受蒙古国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影响,乌兰矿自2011年10月起被蒙古国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刑事调查停产。面对困境,新鑫公司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不等不靠不抱怨,积极作为,适应蒙古大环境,改善矿山小环境,推进复产工作。尤其是2016年以来,公司积极采取尾矿坝防渗治理、原坝体加固、排水管道及防渗膜铺设等有效措施巩固了尾矿坝治理效果,并加大外围公关协调力度,使得乌兰矿尾矿库综合治理工程于6月10日一次性通过蒙古国验收组验收,并于6月24日选厂顺利开车,使沉寂了近五年之久的矿山又重新焕发生机。7月27日,6车皮372吨锌精矿粉通过乔巴山巴音图门火车站经俄罗斯博尔贾运至满洲里,精矿粉公铁联运线路全线打通。截至8月31日,乌兰矿共处理矿石102961吨,生产铅精矿3866吨,锌精矿5514吨。
精矿粉吊装现场
乌兰矿浮选车间
新鑫公司
2016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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